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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南交通大学2015年艺术类录取原则

来源:西南交通大学 2015-1-14 11:33:15

六、录取原则
    (1)文化课成绩:文科考生以考生高考成绩(含加分)作为文化课成绩。理科考生文化课成绩=(艺术类文科文化控制线÷艺术类理科文化控制线)×考生高考成绩(含加分)。
    (2)录取办法:
    A、美术类校考省份:总分=校考专业成绩×70%+文化课成绩×30%;
    B、美术类联考省份:总分=省级统考专业成绩+文化课成绩;
    C、音乐类联考省份:总分=省级统考专业成绩。
    考生高考成绩(含加分)须达到省级招办划定的相应科类文化课控制线。以总分从高到低排序,分数优先原则录取。按总分顺序并依据考生专业志愿安排或调剂专业,如总分相同,再依次按校考专业成绩(无校考省份以省级统考专业成绩为准)、英语、语文、数学排序录取。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,且不愿调剂者,按退档处理。招生计划15人以上的省份,校考专业成绩前三名的考生优先录取。

七、学费、住宿费、待遇、授予学位及就业情况
    学费收费标准: 据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【2004】118号批复,绘画专业、音乐表演专业学生的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2000元;设计学类(视觉传达设计专业、产品设计专业、环境设计专业)学生的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年7200元,按实际所修学分结算。
    住宿标准:每人每年1200元。
    待遇: 对成绩优秀、生活有实际困难的学生,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发放奖学金或办理助学贷款事宜。
    授予学位:艺术学学士学位。
    就业情况: 学生毕业时根据社会需求双向选择,自主择业。本科学生中10%—15%的优秀毕业生可免试保送攻读硕士研究生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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